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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1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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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莘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19-01-21

为认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编制。现向社会公布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的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国土资源工作透明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公开各类事项信息共计589条,主要包括:征地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不动产作废公告、遗失声明等。

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做好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发动工作。利用召开会议等形式,深入搞好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发动工作。三是把政务公开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庸懒散慢”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把部门的职责、权限等公布于众,使群众办事有规可循,纠正行业的不正之风,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四是通过网络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和制定了国土资源局日常管理制度、业务工作制度和相关专项制度等一系列机关工作制度,并以规章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改变。

二是机制日益完善。制定了政务公开目录制度并及时上报备案,从源头上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监督力度,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公开内容齐全。推进民主政务,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实行全部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应就内容、出台背景、拟解决的问题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回应和反馈;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应在法定时间内主动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国土资源局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整理归类,编制了公开指南,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共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3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对群众实行免费邮寄回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

2018年,我单位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办复率100%。同时,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组配中公开。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九、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源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各股室(单位)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单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自觉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仍需强化。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工作创新,及时更新内容、增加内容,提升网站的可读性;三是建立多途径进行信息公开,利用公众号、网站等增加信息公开的选择途径;四是进一步梳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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