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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鲁政办字〔2022〕67号)和《关于印发聊城市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4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莘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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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9日
莘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构建中医药治理体系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服务能力现代化,助力聊城市国家中医药改革示范区建设,根据《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鲁政办字〔2022〕67号)和《关于印发聊城市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42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融入山东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发展大局,推进我县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中医药需求,为健康莘县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国家、省、市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现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打造中医药产业品牌,形成一批改革创新经验并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我县中医药发展整体上台阶。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中医药治理体系。落实县级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公立中医医院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建入章”工作。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配齐配强县、镇两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工作力量,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要把中医药放在工作全局中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着力构建县级领导有力、衔接通畅、中西医并重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中医药工作投入力度,落实中医投入倾斜政策,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二)巩固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中医医院院区规划建设,县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类医院,在现有基础上扩大公立中医医院办院规模。按要求设置发热门诊。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推动县域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建设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和科室。县中医医院完成“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中医医院设置标准化治未病科、康复科,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加强市级“十四五中医药重点专科”、中医药专科联盟建设,做大做强中医优势专科。规范中医临床优势技术和适宜技术同质化推广,开展好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将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纳入绩效考核,扩大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范围,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持续推进中西医结合发展,在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推广建立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支持综合医院积极争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试点。积极发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作用,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组织参加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防治技术服务团队培育,逐步健全中医药防治服务体系。(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分工负责)
(三)加大医保支持倾斜和改革力度。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开展对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诊疗项目的成本调查,对治疗效果显著、诊疗成本和收费价格明显偏离的项目根据成本变化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及时调整中医诊疗项目价格。支持中医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对中医诊疗服务创新项目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符合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条件的,报省医保局备案后,开辟审核绿色通道,及时予以立项。
全面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扩大中医药药品支付范围,支持中成药创新发展。同时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颗粒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参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遴选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纳入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合理确定收付费标准,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价值。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稳慎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的系数。鼓励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住院政策支付结算。探索实施对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创新推动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积极组织参加“西学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大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和引进力度,支持中医医院对接引进省名中医药专家工作室、泰山学者工作站。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对接山东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加强与国内、省内知名中医医疗、教学合作,支持省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中医药人才,从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中选拔优秀的中医师作为继承人开展中医师承活动和跟师培养,培养10名本土中医药骨干人才。强化名老中医药专家或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推动中医药特色传承。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中医药服务,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给予合理的薪酬补助。(县卫生健康局牵头)
(五)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健全中医药名医遴选机制,调整优化中医医疗机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降低中医药人员开考比例,放宽中医药人才引进报考学历。健全改进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和科技评价标准,优化完善中医药职称和科研立项评价机制,在职称和科研评审中单独设立中医药人员评审组,并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考评,构建中医思维、临床能力(专业技能)和社会认可度“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常态化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工作,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中医医院办院模式,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六)加快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落实国家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和聊城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县级行动计划,争取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化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或县域医共体建设,逐步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精品国医堂建设,实施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建设拓展工程,不断扩大中医医疗覆盖面。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考核方案,引导和促使中医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省级或示范县标准要求。加大中医医院“中医经典、中医治未病、中医外治、中医康复和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临床服务模式督导力度,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整体推进。(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牵头、县医疗保障局配合)
(七)加大中医药文化弘扬推广力度。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保护,培育树立我县中医药文化品牌。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在公园、乡村广场增加中医药元素,建成一批中医药文化知识角、文化广场、文化长廊、主题公园。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六进行动”(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养老机构),利用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媒介进行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在学校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建立学校主导、部门指导、中医药机构支持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八)推进中医药产业蓬勃发展。遴选一批本地特色药材,打造莘县中医药产业品牌,提升我县中医药产品的社会知名度。落实“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标准引领、规模种植、质量监管、品牌赋能。鼓励中医医疗机构研发院内中药制剂、开展特色临方炮制。推动中医药向养生保健、康养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跨界延伸。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服务有机融合,积极组织申报省级中医药特色的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按照时间节点层层抓好落实,统筹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工作,主动探索中医药改革创新举措,至少确定一项符合当地实际、亮点突出的重点改革事项,打造中医药综合改革区建设“一县一特色”。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年度工作目标。卫生健康局要将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任务进行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进行督导调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其他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损害中医药声誉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中医药服务秩序,维护中医药良好形象。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2月1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批复同意,确定山东等7个省(市)建设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根据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并于2022年4月25日经省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示范区建设是全省的十四五中医药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列入省对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2022年7月14日,聊城市推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座谈会召开,市政府副市长马卫红主持会议,并就制定《聊城市落实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意见
据此,我局牵头制定了《莘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进行了部门会签、挂网公开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鲁政办〔2022〕67号),《聊城市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聊政办字〔2022〕42号)等制定。
三、主要内容
《莘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八项重点任务。本次《莘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起草坚持国家、省、市文件提到的尽量不再在文件中重复叙述,但要抓好贯彻落实;文件主要结合莘县实际,在建立健全中医药治理体系、巩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大医保支持倾斜和改革力度、创新推动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加快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加大中医药文化弘扬推广力度、推进中医药产业蓬勃发展八个方面,提出我县要做、能做,需要重点完成的具体举措。举措既有总体要求,又有具体措施和数量要求。
四、实质性解读
《实施方案》提出了三个实现一个打造的具体目标,即实现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建立健全中医药治理体系方面: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构建县镇两级领导有力、衔接通畅、中西医并重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巩固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方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做好中医医院完成等级复审,抓好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加快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加大医保支持倾斜和改革力度方面: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根据需要及时调整中医诊疗项目价格。扩大中医药药品支付范围,支持中成药创新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颗粒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稳慎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的系数。
创新推动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加强中医住院医师师资培养,加大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和引进力度,培养本土中医药骨干人才。
加快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精品国医堂建设,实施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建设拓展工程,推进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
加大中医药文化弘扬推广力度方面: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六进行动”,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等工作。
五、关键词诠释
1、“两专科一中心”,即两个中医优势专科和一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2、“六进行动”,即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养老机构。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莘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李焕英
联系电话:0635-7127096
《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鲁政办字〔2022〕67号)、《关于印发聊城市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42号)
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莘县卫生健康局对《莘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4月10日,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公告。
莘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2日
意见征集已结束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标识码:37152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