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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16: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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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莘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01-19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大项。

(一)主动公开更加精准到位。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94条,包含组织机构及领导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旅游领域信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版权领域信息、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更加精准完善。加强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3年,文化和旅游局共接收办理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按要求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我局立足于工作实际,以强化服务为重点,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加大了文旅系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强化网站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建立内部公开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三是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对政务网站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及解读、建议提案办理等专栏内容及时更新,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五)加强监督保障工作机制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目前有专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为抓好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每月检查落实情况,对未能及时公开的信息,提醒相关科室提供相关信息,经审核后及时上传,确保每一项指标按时保质公开,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方面还需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等,2024年文化和旅游局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加强网站规范化管理,重要政策性文件做到及时发布、及时解读、及时回应。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政策性文件解读形式。三是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文化和旅游领域工作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措施;定期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措施,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6件,其中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16件,解决采纳16件、占比100%,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委员见面率、满意率均100%。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9月,我局组织开展了“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媒体记者共30余人走进莘县公共文化机构、景区和文保单位,让社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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