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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实验初级中学教育资助政策告知书

时间:2023-09-17 1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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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莘县实验初级中学教育资助政策告知书
发布单位:莘县实验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2023-09-17

亲爱的家长朋友,你们好:

目前,国家和政府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专门制定了相应的资助政策和规范,请您根据本告知书中的政策内容,确认您家孩子应该享受的资助政策,并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主动向班主任申请。

一、学生资助项目和标准

1.义务教育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本校学籍的在校生。

资助标准:公办学校全额免除。

2.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为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正式本校学籍的在校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资助比例:在校寄宿生人数的30%,在校非寄宿生的8%。

二、申请发放流程

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学生或家长每学期开学后按上级要求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具体如下:

1.申请

学生或家长如实填写《莘县实验初级中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定注明“申请资助”或“不申请资助”,班主任审核把关。

2.班主任核查

学生及家长务必真实反映家庭情况,根据老师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班主任按要求组成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或家长申请情况,通过评议、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评议后,在班级内部公布提出申请学生名单。

3.评审认定

年级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组织评审认定,确定拟资助名单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4.公示发放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把拟资助名单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教育部门审定,助学金由县级教育部门或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学生办理的莘县农商行银行卡中(春季学期每年的5月底以前、秋季学期每年的11月底以前发放,具体时间由学校和班主任通知)。

温馨提示:请申请教育资助的学生提前办理好身份证。

莘县实验初级中学

监督投诉电话:0635—7137691

家长认真阅读后签字,回执单沿虚线剪下交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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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实验初级中学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回执单

学生姓名:                       年级:             班级:

本人已知悉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是否申请资助: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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