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莘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莘县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设兼职工作人员1名。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我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及机关制度、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由政府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情况:200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县未发生与政府信息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才刚起步,工作机制还需完善;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2009年我县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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