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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水利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时间:2024-05-20 17: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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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莘县水利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单位:莘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4-05-20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效能520上午莘县水利局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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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君印同志带领全体与会人员集中学习《条例》相关内容,重点学习《条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范围、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等内容。随后结合《条例》相关规定对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政务公开是构建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基本途径,是保障人民群众与政府沟通的重要桥梁。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落细各项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向干部群众广泛宣传解读《条例》;三加强政务公开审核工作,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下一步,莘县水利局将深入贯彻《条例》规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水利领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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