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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16: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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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71522004438026P/2024-45231958
名称: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1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依申请公开,努力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通过莘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08条,其中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类信息99条,占比约47.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行政处罚处理决定248条,公开列入异常名录信息2306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个人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和机关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力量。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明确由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保障公开信息收集完整、编辑规范、审核到位、发布及时。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保密意识,完善我局信息保密制度,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监管,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参考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依托莘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我局相关政务信息,向群众全方位展示我局工作面貌。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持续强化制度管理和日常监督,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严格实行信息编写、报送和审核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合法。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

2024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全面改进和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的运行体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提高创新意识,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2.落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根据县政务公开要求,结合县市场监管局工作实际,在总结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一是认真梳理我局需公开政府信息,积极进行公开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二是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4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解决采纳1件,占比100%;政协提案13件,解决采纳13件,占比100%。截至目前,承办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委员见面率、满意率均100%。

4.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我局把政务公开和宣传工作相结合,加强与中央、省、市、县新闻媒体的合作,设立专栏,充分宣传各项工作。2023年,共在县级及以上媒体发表各类新闻稿件312篇。

5.有关数据统计说明。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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