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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6: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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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71522004234955Q/2024-45228457
名称:莘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1-12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莘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编写。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报告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莘县农业农村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通过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20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条、政府工作报告落实4条、建议提案办理59条、涉农补贴10条、扶贫20条、财政预决算10条、行政执法公示34条、法治政府建设4条、“双随机、一公开”6条、公告公示40条、其他27条。“莘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属于咨询相关数据类。已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回复率100%,未收取任何费用。数量相比去年减少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科室整理信息后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后报送至局办公室,并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再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传;重大内容发布报局主要领导签发后再上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准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且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完善了涉农补贴、扶贫专题专栏。二是利用“莘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拓展政务公开方式,让更多群众切实了解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科室负专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了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根据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增强了我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方面,创新性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方式简单。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方面,连续性还不够,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还须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创新工作举措,规范工作程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通过业务培训的方式,深入强化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扎实推进专人负责机制,提升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度,莘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做好涉农补贴、扶贫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有关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顺利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莘县农业农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58件,其中人大建议9件,解决采纳9件、占比100%;政协提案49件,解决采纳49件占比100%。承办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委员见面率、满意率均100%。所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新,9月15日下午,以“科技护航,让农业更安全”为主题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个体户代表、群众代表等百余人实地参观了莘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中心。通过参观考察、观摩体验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市民群众对我县农产品安全的认知度、认可度和安全意识不断提升。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其他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oiku-naru.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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